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会议通过的《决定》,无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去。下面我谈一下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初步体会,并结合学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今天我讲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
一、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这个题目下,我谈谈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生活的理论根据及意义、历史根据及意义和现实根据及意义。
首先,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根据和理论意义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所进行的理论创新是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展开的,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不断深入的回答。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仍在进一步深入。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特征,并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把社会和谐作为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来,这在我们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是第一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并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更加明确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就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升到了理论的层次,成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认识。
关于这个论断,我们应注意两个要点。一个是“本质属性”,再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事物的本质属性直接体现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如果存在,其本质属性就必然存在;如果事物原有的本质属性不存在了,就意味着事物发生了质的变化。可见,把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一定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奋斗目标;没有社会的和谐就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次,我们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表明这是在把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的结合中取得的认识成果,它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一脉相承,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丰富和发展。
那么,我们党为什么会得出这个重要论断呢?大家要注意《决定》中的一句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总体结构决定的,理论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性的认识到达了什么程度,才会有工作部署中什么样的布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性的认识不断深化,从最初仅限于物质文明领域的“四个现代化”,到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两个文明一起抓”;从把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作为与“经济建设”密切联系的“两手抓”中的“一手”,到提出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文明”建设;从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到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经过这种认识上的不断成熟,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总体布局,才有了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部署,其中包括了“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
我们党所取得的这一理论创新成果,也反映了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新认识。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里同以往提法的最大变化,是把“和谐”同“富强民主文明”并列起来,作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认识到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够保证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唯一正确路线。在党的十三大上,我们党对基本路线的表述明确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五大根据这三大奋斗目标,进一步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现在,当我们党把“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明确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意味着我们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认识丰富和深化了。
第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根据和历史意义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说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不仅有科学的理论根据和重大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充实的历史根据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首先要明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主义”四个字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作为党的奋斗目标,社会和谐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建立和谐的社会,古往今来都是立志于社会改造的志士仁人的美好理想,也是150多年来共产党人的最高追求。在恩格斯晚年,有人要他用一段题词表述共产党人所追求的未来社会,恩格斯答复说: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这段话就是《共产党宣言》第二章结尾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代替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强调的是人的彻底解放,由于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自由发展,所以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的共产党人,当然也把社会和谐作为自身的最高追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一成立就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近期目标。共产党诞生于阶级矛盾最为尖锐、阶级斗争最为激烈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也诞生于中国人民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三座大山”压迫最为严重的时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只有在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才具有了可能性,而且要把这种可能性逐步变为现实,还要有物质生产快速发展、物质财富大量增加的基础。
我们党在把社会和谐作为最高奋斗目标的同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党成为新中国的执政党以后,就开始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探索。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特殊性,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其实行“和平赎买”政策就是尝试建立社会和谐的成果。毛泽东同志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提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繁荣发展科学和艺术的“双百方针”;提出要实行“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战略方针等等,其出发点就是要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包括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科学的方法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深刻地总结了自五十年代后期开始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社会动荡直至发生十年内乱的经验教训,在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过程中重新振奋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开拓创新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重新统一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共同理想下重新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重新实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更加自觉地开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党制定并坚持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确定并实施了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等一整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并且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关系的方针和途径,积累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珍贵的新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和谐”问题写进党代会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开始了更加自觉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动,统筹解决面临的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深入思考和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总要求和当前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在新世纪新形势下,我们党长期以来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的必然结果。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不仅对于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问题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党为人民长期执好政掌好权,对于我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根据和现实意义
六中全会《决定》之所以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从最为现实的意义上说,是因为它为我们正确处理当前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矛盾,进行了新的探索,提出了新的对策。
胡锦涛同志在去年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讲了三个“必然要求”:一是“从国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二是“从国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三是“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就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根据。
关于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六中全会《决定》用“前所未有”来形容。从国际形势到国内形势,都存在有利的条件和不利的条件,有利的条件就是机遇,不利的条件就是挑战,而且这样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都是以前没有碰到过的。《决定》对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我们在学习中要用心领会,特别是对国内形势的分析。《决定》指出了国内形势的有利条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不利条件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决定》特别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从四个“深刻”得出了我国当前的社会变革是“空前的”结论。大家要注意,在我们党的文件中使用这样的文字是非常郑重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正因为是空前的社会变革,所以机遇和挑战也都是前所未有的。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社会和谐的关键在于要为解决和缓解社会矛盾创造条件。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这里的“化解”既包括了社会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了缓和那些在发展中无法避免的突出的社会矛盾。《决定》坚持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和矛盾分析方法。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从矛盾的普遍性看,任何事物、任何过程都存在矛盾,任何矛盾都有斗争,矛盾的斗争都将导致矛盾的解决;从矛盾的特殊性看,不同的事物和过程的不同阶段矛盾和矛盾的表现不同,矛盾斗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解决矛盾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马克思主义者正是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并解决社会矛盾的。正如《决定》所指出的:“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所有社会矛盾都是历史的、具体的,都要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矛盾的斗争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是形式多样的,它决不等于社会斗争;矛盾的解决是需要条件的,社会矛盾更是如此,有些社会矛盾暂时缺乏彻底解决的条件,就应创造一种形式使矛盾双方在其中和谐地运动(这是恩格斯的思想)。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能够彻底解决的社会矛盾是非常有限的,大多数社会矛盾的解决要采取创造矛盾双方和谐运动形式的方法,而不是诉诸社会斗争。但要明确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是否定所有的社会斗争,该开展的斗争如果不去进行也无法构建和谐社会。比如,反腐败的斗争,打击黑恶势力的斗争,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斗争,不开展能行吗?《决定》指出了我国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六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这六个方面的矛盾产生的根源、矛盾的性质、解决的条件和方式都有特殊性,需要加以具体的分析,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化解。总之,我们要像《决定》中指出的那样,“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谈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谈第二个问题:
二、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先谈谈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就是《决定》第二部分开头的那一个自然段。这里应注意把握几个要点:
第一,指导思想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为了人,是为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全体人民。所以,在我们国家里,人人都负有建设的责任,人人都要尽建设的义务,人人都应享有建设的成果。当然,这些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这里要注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这个提法,它不仅表明和谐社会建设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和目标,而且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将贯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始终。
第二,指导思想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里所讲的三个“坚持”,都是在“指导方针”层面上的。值得注意的是,党中央把“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放在指导思想当中,这就回答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项重要理论创新的关系问题。我们党的这两项理论创新基本上是在同一时期完成的,二者相辅相成,内容有相互包含的部分。而科学发展观更侧重于指导方针、指导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偏重于战略决策、战略任务。
第三,指导思想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二十八个字六个方面要求”。这是去年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中提出的,六中全会正式写进了党的文件。
第四,指导思想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重点。这就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这里提出的“社会建设”该怎样来理解?所谓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指的是物质世界的最高形式,是由人们之间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复杂社会关系构成的有机系统。广义的社会包括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狭义的社会指的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它不同于个体人的存在方式,由人的群体构成。当我们谈论我国的社会建设时,要注意是在哪个意义使用“社会”这个概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二十八字的总要求讲的是广义社会的建设;而指出要重点解决的社会问题时,则是在狭义上使用社会概念的。但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社会建设所涉及的都是人们之间的关系,而人们之间最本质关系的是物质利益关系,所以首先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再谈谈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决定》提出了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共分为九个方面,是非常全面的,不仅涉及到了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几乎所有问题,而且包括了建成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所有目标。面对这样的目标任务,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看。
首先,我们要看到二○二○年的美好前景。虽然到那时我们还没有完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但九大目标的完成,将使我国的社会状况进入先进国家的行列,人民将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将会大大减少,社会风气将会有根本性的好转。这样的前景决不是空想,而是建立在我们当前工作的坚实基础之上。共产党人要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主义制度的第一阶段,在我们当前的工作中就要不断增加未来社会制度的因素,努力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不断地走向美好的未来。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现到二○二○年的目标还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九大目标中的每一个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必须克服重重困难,我们必须做好进行艰苦奋斗的准备。我们学校到二○二○年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第三个九年的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努力在总体上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我校发展目标的实现将为实现国家的发展目标做出贡献;并且在全国人民努力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背景下实现我校的目标,我们必须要坚持长期的艰苦奋斗,决不能有一时的懈怠。
下面谈谈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制,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六个坚持”是我们党根据十六大总结的基本经验和近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新鲜经验得出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也是我们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我们在学习中不仅要牢记这“六个坚持”,而且要认真领会《决定》对每个原则的说明和展开,把“六个坚持”与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构建和谐校园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具体化为学校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所总结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体会,是与“六个坚持”相一致的,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六个坚持”进一步总结、完善。
在制定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构建原则后,六中全会《决定》用了很大的篇幅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下面就谈第三个问题:
三、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了五个方面,并加以了详细的论述,这就是《决定》第三部分到第七部分的内容。我们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五个方面的部署。
第一个方面是“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要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决定》具体谈到了协调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中央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放在了较为显著的位置。这首先表明,教育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第二,在社会事业的发展中,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切实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把我国从人口大国建成人力资源强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第三,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摆在教育工作最核心的位置,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的各项工作当中。第四,要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摆在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位置上,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
我们在学校工作中坚持协调发展,就要加快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集中力量支持优势明显的学科率先冲击世界先进水平。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协调发展决不是大家齐头并进,有轻重缓急、分先后梯次的有序发展,才是协调发展。在这一点上,大家要有明确的认识。为了保证教育公平,我们要自觉查找可能涉及教育不公平的各类问题,严格控制各种收费项目,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扶贫助学体系。
第二个方面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并对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提出了要求。这些对我校的工作也具有指导的意义,特别是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及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等要求,对于学校完善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等项工作,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
第三个方面是“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和谐文化,是与我们学校的工作密切相关的。高校作为教育和社会文化单位,要义不容辞地要承担起引领和示范先进文化的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高校的神圣义务。《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一方面,我们要把这些内容要贯穿于学校全员育人的整个过程,全校教职工都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用这些内容努力建设我们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和思想舆论氛围。当前要特别注重在师生员工中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学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
第四个方面是“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决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方面的具体部署包括: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等。其中有许多工作与学校有关,特别是“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是我们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利益分配问题,而是要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机制。《决定》把这些机制概括为: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我们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起这样的机制,从而处理好师生员工的整体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个方面是“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充满活力,团结和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和谐校园的基本特征。我们的和谐校园建设,一是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全校蕴藏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要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二是要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团结友爱,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弘扬团队精神,强化整体攻关能力,形成全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向合力。三是要形成学校与社会良好的互动关系,全校师生员工要谦和宽厚、虚怀若谷,与政府机关、企业单位及兄弟院校和谐相处、取长补短,广泛开展合作,积极服务社会,为区域发展贡献力量。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我们建设和谐校园的目标,这就是,“要构建人尽其才、利益协调,安定团结、紧张有序,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和谐校园。”
四、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工作要求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我们要从多方面承担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就要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贯彻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为学好、贯彻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委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要认真学好文件,深刻领会全会精神。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部载入我们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史册的重要文献,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精神实质。这次干部学习班只是开了一个头,后面各单位还要继续组织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学习。要首先把干部的学习抓好,尤其是校、院(系)两级中心组的学习,通过干部的学习带动党员、群众的学习。校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是坚持得比较好的,希望院(系)中心组的学习制度也要坚持好,要真正安排出时间来进行认真的学习。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这样重要文件的学习,院(系)中心组的学习可以扩大到支部书记,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组织本支部的学习。
第二,要围绕相关课题开展研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关联到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我校各学科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抓住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努力为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做出贡献。将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党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教师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丰富、扩大这一理论成果,致力于政策创新,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第三,要紧密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决策,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目标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正在进行的工作做得更好。我校的一流大学建设要坚持协调发展,力求取得重点突破;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要贯穿素质教育的主线,着重提高质量,培养“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和大量拔尖创新人才;我校的科技体制改革,要致力于形成和谐的攻关团队,增强活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校的人事制度改革,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各类人员努力工作的激励机制,使全校教职工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我校的管理体制改革,要把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民主管理并重,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推进校务公开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我们要继续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学校各方面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维护校园的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我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把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融入教育、建设的整个过程和全部环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员工的头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全校的力量,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学风、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我校的和谐校园建设要大力倡导全校师生员工的团结友爱,统筹协调校内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要关注家庭生活条件困难的学生、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较大压力的在职教工尤其是青年教师、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体,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
第四,要加强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优势,进一步动员群众。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校经过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我们要努力巩固这些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内在动力和政治保证。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我们要广泛动员,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大家都来建设和谐校园,大家共同享有和谐校园。工会、共青团和各民主党派,都要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的清华园贡献力量。
同志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美好前景,团结友爱的和谐校园是我们的幸福家园。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