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清委发〔2012〕10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经学校党委、纪委研究,决定于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树立廉洁理念,坚定理想信念,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的内容

  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两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要文件精神,提高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配合学习活动,学校将印发《学习参考资料》专辑和《教育系统警示教育材料选编》等材料,在学校信息门户网站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栏,并在校内电视台播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片。

  1.面向干部,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

  认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拟于5月下旬,举行一次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上级领导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部署。学校、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报告会精神、文件内容和实际工作,进行一次专题学习会,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党员干部标准对照检查自己,争当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表率。

  2.面向教工和学生党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党性观念

  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教职工党支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活动内容,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每位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通过学习活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播放反腐倡廉专题录像片,加强警示教育。

  学生党支部也要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每位党员要结合《学习参考资料》专辑内容和思想实际开展讨论,培养热爱祖国、廉洁守法、乐于奉献的优良品格,在理想信念、学习科研、择业就业中发挥表率作用。

  3.面向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宣传教育月期间,学校将在校内信息门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栏,刊登有关学习内容,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在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教育,增强规范化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面向学生开展崇尚科学、诚信为人和廉洁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师德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

  4.面向科研项目负责人,组织专题学习,促进行为规范

  6月下旬,学校纪委、科研院和财务处将共同组织全校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处负责人宣讲上级机关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育系统有关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和警示教育,促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三、活动的要求

  今年的宣传教育月是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以来首次开展的全校性集中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和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好这次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宣传教育月活动与中心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正常开展,又要保障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廉洁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校园内逐步形成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高尚的廉洁文化价值取向和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要以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和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宣传教育月期间,请各单位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及时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整个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84563、62783000

  电子邮箱:jjw@tsinghua.edu.cn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中共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5月17日